
中访网数据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近日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委员会认为,该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审议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
根据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要求,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委员会指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未设置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安排。实施该计划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激励约束机制,将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的利益深度绑定,充分调动关键人员的积极性,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线上股指配资,盐津铺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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